南航新疆飞行部737机队组织“三严三实”学习
以前在我们的认识上以为是可以突然发展起来的,现在看来需要慢慢推进。
沉浸在一片喜悦与熙攘中的人们,大抵不会想到开幕前,会有这样一场扣人心弦的谐波攻坚战。作为一个新产品、新技术,其研发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只有敢于冒着风险去做研发,成果才会有意义;如果什么风险都没有,代价也很小,那谁都愿意去研发、去创新了我们没有其他的资源可以依靠;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我们自身的能力。
西部大型地面电站的市场景气是策略性、权宜性、短周期的,而中东部地区经济发达、人口稠密,在这里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可就地消纳所生产的电能,这才是根本的方向。广袤无垠而阳光丰沛的西部大地上,会不会迎来新一轮更加狂热的建设浪潮?这(种发展方式)是有问题的。但在陈建国看来,国家电价补贴政策的杠杆作用并没有很好地发挥集中式电站这块,西部地区主要是0.9元/千瓦时或者0.95元/千瓦时,而中东部地区主要是0.95元/千瓦时或1元/千瓦时,差别并不大;分布式光伏电站国家的统一补贴价格为0.42元/千瓦时,虽然各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补贴政策,但综合土地、人工等成本与光照资源,大部分的资本还是会跑到西部地区实际上,不仅电价杠杆的作用没有很好地发挥出来,各地方政府也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而且,西部由于涉及土地、规划,尤其是接入资源的审批等多个政策垄断部门的运作,往往造成权力寻租的空间,这也极大地妨碍了光伏应用进一步市场化的步伐陈建国对《中国机电工业》说道。又有几人曾真的不时把眼睛望向车窗外的原野,对这一路盘踞不散的雾霾,陷入深深地思考之中?。而就在采访当日,从北京坐火车南下上海,一路所见,皆是灰蒙蒙的雾霾天。
这一颇具前瞻性的产品研发在经历长达十年的耐心等待后,终于迎来了市场的响应:2014年,追日电气的有源滤波产品成功应用在中国建设银行武汉灾备中心云中心数据机房,并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通信三巨头以及中国银行等展开了深入合作,为这些机构的巨型数据设备运行和网络安全提供着强劲的护盾。我一直坚信那句话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当我们听到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旅游这些新鲜名词的时候,它们已经悄然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
对应到主题投资机会上,建议重点关注能源互联网的储能和智能软硬件等几个核心技术方面的相关上市公司。能源互联网主题投资,大势不可违从能源互联网应用的核心逻辑来看,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增长过快以及传统电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发展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互联互通为本质的能源互联网将是大势所趋。最后通过能源互联网系统,按照上述智能终端获得的数据和预测分析的结果,进行统一调度,确保能源的高效利用。从近期的催化事件来看,包括国家电网董事长刘振亚所著的《全球能源互联网》在京首发,克强总理两会报告分别8次提及能源和互联网两个关键词并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以及新电改方案落地的预期不断升温等,都将使能源互联网主题不断发酵。
能源互联网是一种在现有配电网基础上通过先进的电力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融合了大量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装置和分布式储能装置,能够实现能量和信息流动的新型高效电网结构。当我们听到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旅游这些新鲜名词的时候,它们已经悄然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
简单来说,能源安全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我国石化能源对外依存度过高的问题,二是电网安全这一在世界范围内都存隐患的问题。而可再生能源和互联网的结合将从根本上颠覆传统的能源系统,并从根本上解决能源安全的问题。可再生能源与互联网结合后,采用分布式能源采集系统,充分采集散落在地球各个角落的哪怕是十分微小的可再生能源,再通过存储技术将这些间歇式能源存储起来。与互联网对其他传统行业的改变相比,能源互联网对于传统能源行业的颠覆将更加振奋人心。
互联网能源将是下一个颠覆能源行业的新贵,一个全新的互联网+正在缓缓升起。能源安全?能源互联网将拯救中国!在经过了近30年不惜代价的粗犷式发展以后,能源安全已经成为摆在中国面前不得不去思考的问题。可再生能源+互联网:能源互联网互联网的智能终端通过采集每一个终端用户(包括家用电器、汽车充电桩、工厂大型机器设备、商用照明等等)的用电数据,对终端用户的具体行为习惯进行分析,测算出在每个不同终端用户在不同情况下的用电情况。概况来说,它是一个能将大型集中式发电机组、分布式可再生发电端、储能设备、各类终端用电机器通过自动化、智能化软硬件连接起来的信息物理系统
改革方案是按照建设现代市场机制制定,与法律规定相悖。会议提出,电力法修订要充分体现三中全会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的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据此尽快完善修订稿,并按程序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2014年6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在研究能源安全战略时,提出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3月9日,在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讨论中,能源法律体系与行业发展不适应等问题被代表、委员关注。
现行《电力法》在1995年12月28日由全国人大通过,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但是按照《电力法》规定,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最终的结果是,牵头单位将多个部门的文件汇总、糅合,最终的法律文件成了利益妥协的产物,也不具备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办法提出,在经济开发区等相对独立的供电区同一组织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余电上网部分可向该供电区内其他电力用户直接售电。我国能源法律法规体系正面临这样的窘境:《能源法》长期缺位,一些上世纪出台的法律内容与能源发展严重脱节,油气、核电、能源监管等领域单行法缺失,一些法律条文在实际执行中形同虚设。这意味着,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直接售电违法,必须取得电力许可证。
能源局官方信息显示,最近一次《电力法》修订会议是在2014年6月3日。特别是当前,分布式电源接入规模扩大,区域电网结构发生变化,旧有的法律规定成为能源发展的障碍。
能源君认为,当务之急,是让部门和行业利益在法律制定过程中抽身,从行业发展、改革需要、市场配置资源、依法管理等方面修订法律文本,由国家层面牵头设计顶层方案。在其背后,一个重要原因是:在法律制定和修订过程中,每个行业主管部门都想把自己的利益写进法律,不同部门的利益始终不统一。
尽管经历多轮意见征求,《能源法》、《电力法》等法律法规迟迟未能出台,并且未纳入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工作序列。《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全额收购制,但实际上并没有严格执行。
为鼓励分布式能源发展,国家能源局在2013年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在目前国家推进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要放开售电侧业务,鼓励多个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活动。举例而言,电力系统的管理部门,势必要维护本系统的利益,强调电力重要性;新能源行业的官员、专家,势必主张本行业的发展诉求。在经济界别的讨论中,全国政协经济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吴新雄建议,应抓紧出台《能源法》,修订《电力法》。
以至于,一位主管国家能源体制改革的官员称,这些年,在我们手里出来的改革文件都是违法的。一位主管国家能源体制改革的官员称,这些年,在我们手里出来的改革文件都是违法的。
需要修订的法律法规包括,能源法、电力法、石油天然气、原子能法、能源监管条例等。在改革导向上,也与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要求相矛盾。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组织,发改委法规司、运行局、能源局电力司等部门参加。这部在上世纪颁发的《电力法》正在经历多轮修改,能源局负责人透露,仅在他的手中就已经有八稿,法律修订过程非常纠结。
另一个尴尬的状况是,现有的法律规定与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的战略相互矛盾。一个不争的状况是,《电力法》一些条款已经与能源行业发展现状、能源改革的方向矛盾。如,国家支持清洁能源发展,鼓励分布式电站建设,但按照《电力法》规定个人售电必须拿到行政许可证管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大桥新区南濒杭州湾,海风资源是其独特的资源优势,发展风电项目具备得天独厚的条件,而拥有大量厂房和安置小区,屋顶面积达270万平方米,则十分适合发展国家正在积极倡导的分布式屋顶发电站。
如何兼顾发展和环保已经成为各地区在经济新常态下的一大攻坚难题。该负责人称,其中海盐中电工程风电有限公司风电场项目经申报被列为2014年浙江省海洋经济重大建设项目,获得资金补助40万元。
在风力发电方面,该区成功引进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总投资3.62亿元的风电项目,项目于今年1月建成投产,成为全市首个风力发电项目。记者了解到,大桥新区管委会无论是从宣传、政策优惠、企业扶持等方面都不遗余力地为新能源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一方面鼓励大企业积极参与屋顶发电计划,一方面我们积极引进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借助他的资金、技术优势,来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我们利用会议、网站、政务微博等阵地,宣传党和政府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引导企业发展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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